简单耕地转让合同范文3篇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简单耕地转让合同范文3篇

简单耕地转让合同范文 3 篇 耕地转让合同范文 1 甲方: 乙方: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 甲方的农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1.流转面积: 亩,价格 亩/年。 2.流转年限: 年, 自 年 月至 年 月,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签订权。 3.付款方式: 每年的 3 月 15 日前付清全款。 甲方责任:不得虚报.假报面积,不得流转有争议或者界限不清的农田。有义务维护乙方正 常农业生产。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强加流转费。 乙方责任:不得改变农田使用性质,流转 金保证按时到位。不得以天气等自然灾害而少付流转金。 其他款项:农田直补金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助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在不破坏耕地使用 性质.不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有权将农田转让、承包。 合同违约:在双方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甲方违约将赔偿乙 方 200 元/亩,乙方违约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宁乡县人民 法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当地政府保留范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耕地转让合同范文 2 转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租赁(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形式将坐落 ,等级 等,面积 亩的 承包地(其中水田 亩;旱地 亩)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后,如果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不变,由乙方优先续签。流转费用为每年中稻 400 斤(按国家保护价折价),付款时间为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 、 的权利,并接受发包 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 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 、 等义务。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 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国家政府规定的各种补贴(良种良发、综合补贴、粮 食直补等)归农民所有,市县 土地流转政策规定给大户的补贴由大户所有,给流出户的补贴由农户所有。 第六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七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 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协调解决。当事人不愿协调、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 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双方约定条款。 第九条: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户,青苗费归承包户。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 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耕地转让合同范文 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 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从事 。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为长期转让。 三、转让价格 转让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的转让金为 元人民币。甲方相关非耕地(四荒地)使用地块时对该 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人民币(没有 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一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五、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转让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 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 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后取得新的承包关系。 4、乙方获得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转租、自主组织生 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等权利。 5、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当保证其家庭成员不得干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权利义务,因 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和其家庭成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 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转让总价款的 20﹪。 2、如果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除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当加倍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 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