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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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股权转让协1

股权转让协议(样式五)‎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  身份证号码:  ‎ ‎  地 址:  ‎ ‎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码:  ‎ ‎  地 址:    ‎ ‎  鉴于:‎ ‎  深圳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的股权,已出资人民币 万元。经股东会会议通过,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合同如下:‎ ‎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  1、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二、转让标的的排他性和无瑕疵 ‎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或附带任何其他第三方义务,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  三、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深圳市  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  四、违约责任 ‎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五、纠纷的解决 ‎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由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  七、有关费用的承担 ‎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八、生效条件 ‎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高交所)见证后生效。转让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见证手续并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公司、高交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  ‎ ‎  转让方(签名):  ‎ ‎  受让方(签名): ‎ ‎  年 月 日订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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