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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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车辆租赁协议范本

车辆租赁合同 ‎ 合同编号: ‎ 出租方(甲方): ‎ 承租方(乙方): 公司名称或者承租人姓名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租赁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并交付给乙方使用;‎ ‎1.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二、租赁物 ‎2.1 甲方向为乙方提供车辆 台,相关车辆信息如下:‎ ‎(1)车牌号: 车辆型号: ‎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2)车牌号: 车辆型号: ‎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3)车牌号: 车辆型号: ‎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2.2 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租赁物系由甲方购置、享有合法所有权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2)甲方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完备;‎ ‎(3)甲方保证已购买交强险及如下商业保险。商业险险种及保险金额分别为:‎ ‎1、车辆损失险: 元;2、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3、第三者责任险 元;4、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如乙方认为上述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不足,可另行追加购买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在交车地点将租赁车辆交付给乙方。‎ ‎3.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4.1 交车地点: ‎ ‎4.2 验收方法: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乙方在交接单(详见附件一)签字后,视为车辆已交接及验收合格。‎ 4‎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5.1 租赁费用构成如下:‎ 序号 车辆型号 单价(元/月)‎ 合计 备注 ‎1‎ ‎2‎ ‎3‎ 总 计 ‎5.2 结算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种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月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共计 元(大写: )。‎ ‎(2)按季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季度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共计 元(大写: )。‎ ‎5.3甲方指定的租金收款账户为:‎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5.4 特别约定:以上租赁费用的仅限于每月不超过 公里的里程。如超过 ‎ 公里,对于超过部分按照每公里 元追加支付租赁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应当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及相关手续。‎ ‎6.2 负责办理车辆的年审、交强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车辆交付前产生的税费及车审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6.3如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当配合提供办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 ‎6.4 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3)逾期支付租赁费用达 日的。‎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7.2 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7.3租赁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以及因车辆违章产生的罚款、罚息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7.4‎ 4‎ ‎ 应对租赁车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乙方保管或驾驶不当(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损坏及证件丢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价值损失、租金收益以及因处理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第三人的一切损失;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第三人的损害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及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 八、押金条款 ‎8.1 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 日内支付一次性租车押金 元。‎ ‎8.2 押金用于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或承担的租赁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8.3本协议解除或期满终止时,除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 日内将押金归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9.1 甲方提供的车辆如因甲方与第三人存在经济纠纷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辆,乙方应当在 日内另行向甲方提供同品牌、型号、数量的车辆;逾期提供的,乙方有权中止支付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9.2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十、租赁期间维修保养费用的承担 ‎10.1鉴于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车辆均为甲方从第三方(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购车辆,双方同意租赁期限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损坏(使用不当),发生在保修期间(两年或 万公里)的,乙方可直接向 售后服务站主张维修、更换或自己承担,甲方予以配合。超过保修期的车辆正常、合理损耗,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非正常损耗或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1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2.2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 ‎ 年 月 日 4‎ 车辆交接单 ‎(1)车牌号: 车辆型号: ‎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手续及物品:行车证及随车工具。‎ ‎(2)车牌号: 车辆型号: ‎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手续及物品:行车证及随车工具。 ‎ ‎(3)车牌号: 车辆型号: ‎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手续及物品:行车证及随车工具 。‎ 甲方(签名): 乙方:(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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