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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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合同范文集锦9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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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 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其中试用期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甲方应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乙方应自学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向职工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甲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规定: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基础知识的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其它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和待遇等必须如实告知乙方。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数额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 元(有特别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乙方奖金、绩效工资和津贴等按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注: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五条 保险福利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七条 合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2、乙方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中止履行的情形消失、仍具备履行条件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或者甲方向乙方说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九条 本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符合上述第(1)、(3)、(4)项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需向乙方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十条第(2)项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条 特殊保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合同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章) (乙方已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现完全同意各项约定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鉴于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为期年个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试用期,为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 第六条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元,转正后工资为元;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依法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的或甲、乙双方的约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⒈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 第四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第四十四条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类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作废。 甲方:xxx乙方: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现乙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的规定,以个人原因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表示同意;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权利的要求,同时乙方也放弃向甲方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所有权利;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三、本协议即双方签章好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公司劳动合同 篇5 甲 方: 乙方: 北京东丽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性别: 委托代表人: 学历 年龄: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北京市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担任___________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______元人民币,(包括①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②岗位工资______元;③职务工资_______元)。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8、 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其标准为: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 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档案转入甲方制定管理机构,非北京户口及未转档案者,不执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签字: 公司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 北京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文化程度: 甲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本合同有限期限为年,即自月 日起,至日止。 3.其中试用期自年日起,至日止。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4.甲方聘用乙方,任公司规范、规程、流程等),督促乙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进行考核。 5.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及发放形式,对乙方实施奖励、处分。 6.根据工作需要,变动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7.对乙方进行人事管理,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8.甲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义务 9.甲方聘用乙方后,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档案关系存放。社会保险金缴纳等事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劳保和福利。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12.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13.为乙方提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创造条件。 14.甲方依法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权利 15.享有按时领取报酬和享受劳保福利的权利。 16.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17.享有参加技术培训、参加工会活动、参与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权利。 18.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19.乙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义务 20.遵守职业道德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恪守职责,积极敬业,做好本职工作。 21.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产,损坏或丢失公司财产要赔偿。 22.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 23.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均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24.乙方依法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25.凡乙方执行甲方的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创意文案,申请专利和著作版权的权利属于甲方。 26.凡参与甲方封闭性团队开发项目的人员,须在所参与的项目确定提案、客户签单或有结论后,方可调离。 27.乙方退职、退休、调动工作后三年之内做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相关的策划方案,由甲方享有版权。 28.乙方在离开甲方后一年之内不得从事与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涉及相关的项目,否则应按反不正当竞争法承担相应法律责征。 29.乙穷离开甲方后,乙方应保守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内部的各种秘密,维护甲方商誉。 30.乙方从事策划、销售、市场或管理等关键岗位工作时,须根据甲方规定,签订《保密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31.甲方执行标准工作制(特殊岗位例外)。乙方作为甲方职工每天工作作 小时。遇有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时,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但甲方应提供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二)休假 32.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休息及休假。具体内容参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 (三)劳动条件 3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34.甲方应建立安全项目操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伤亡事故处理制度。 35. 甲方定期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6.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37.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结合本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向乙方提供劳动报酬。在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时,甲方应于每月 日以前,以现金形式根据对向乙方的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 元。如甲方统一调整发薪时间,则相应按照新规定执行。 38.甲方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9.乙方取得劳动报酬后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 40.员工每月薪酬的异议期为发放日起30日内。过期视为无异议。 六、保险福利待遇 41.甲方按国家规定按时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各类社会保险手续按有关规定转移。 4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相关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和保险福利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北京市及甲方标准执行。 44.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45.乙方在聘任期内,应服从甲方劳动纪律规定及工作岗位要求,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当月(年)工作任务;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4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如本合同条款与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47.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制裁等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 变更 48.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应内容。 49.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二) 解除 5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 ① 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材料、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状况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中有虚假的。 ② 乙方出现任何影响工作的病症(精神病、传染病等),不能保证正常工作的。 ③ 乙方如有吸毒、斗殴等各种劣迹的。 ④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的。 ⑤ 乙方未能达到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岗位标准的。 ⑥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及岗位考核项目中所涉及的严重违纪项的。 (2)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即出现甲方规章制度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或有违法乱纪行为;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或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的。 (5) 损害甲方企业形象和名誉的,即由于个人原因果计被客户投诉达三次的。 (6) 偷窃甲方或他人财务的。 5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2)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4) 乙方所在部门亏损,无法继续经营或已经解体,而甲方无其他合适岗位可以安排乙方工作。 53.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 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第三天通知; (2)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 甲方未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3)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4) 乙方享受法定探亲假期间;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必需遵守以下约定方可离职: (1) 凡掌握甲方长期、固定、较大客户的人员(乙方),须在客户完全交接给继任者后,方可离职: (2) 对甲方利益有较大影响的其他人员(乙方),须在甲方的利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后,方可离职。 (三)终止 5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签协议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5)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四)续订 57.合同到期时,经协商同意双方可以继续劳动关系,届时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届满时,甲方应当将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续订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五)解除、终止的注意事项 58.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应向甲方交回甲方发放的证件(如工作证、出入证等),归还甲方交其使用的生活物品、工作设备、物品(包括住房、汽车、手机、计算机、电话、资料、钥匙、设备等)及其他物品。 九、违约责任 59.甲方依据本合同第52条、第53条2、3、4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月基本工资计算:离职前12个月的月度工资的平均值)。 60.甲方根据本合同第50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甲方应当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61.乙方因公派出国工作或研修,应遵守有关规定(出国工作协议),否则应按规定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6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如果乙方立即停止泄密,积极阻止泄密范围扩大,甲方将酌情减少乙方损害赔偿数额: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则应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给予乙方行政处分、经济制裁和其他惩罚。 十、劳动争议处理 6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6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5.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66.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由甲方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监督执行。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6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声明: (1) 甲、乙双方在签约前均己仔细阅读过上述文件。 (2) 作为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无任何未完结之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甲方: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就合同未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旅游公司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导游资格证号码: 导游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开始生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工作内容、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导游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甲方要求乙方将《导游资格证》挂靠甲方公司。 三、工作待遇 1、甲方负责购买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工资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的办法,多劳多得。 3、乙方组团出游,乙方获利润的10%酬金。 4、带游客到河源大宾馆住宿提5%酬金。 5、由旅行社委托的接:150元/次。 6、外出带团300元/次。 7、公司提供劳动保护,公司根据规定配发工作服,带团外出含个人旅游保险,利用淡季免费对导游进行各地景点考察学习。 8、一个月有四天休假,休假时间由公司安排,员工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安排休假时间。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可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关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第(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盖章日期: 签名日期: 公司劳动合同 篇8 甲 方: 乙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担任___________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等。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______元人民币,(包括①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②岗位工资______元;③职务工资_______元)。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重庆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重庆市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其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造成公司利益严重损失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公司劳动合同 篇9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临时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xxxxxxxxx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按双方商定的计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费用。 五、工作纪律 1.乙方服从甲方的生产按排,完成生产任务,保证产品质量。 2.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时需事先请假。 3.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岗。 六、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如有违反甲方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资待遇或其它种种原因如有不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安全生产,乙方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出现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查看更多